近日,我校研究生院、教务处与科研处联合发布《天津财经大学关于科学研究中规范使用AI工具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旨在应对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入高等教育的新趋势,构建覆盖科研全流程的AI工具使用规范体系,为学校学术治理树立新范式。
《规定》明确了“分类管理—过程留痕—智能检测—责任追溯—教育引导”五位一体的学术治理框架。针对论文、专著、项目申报书、研究报告、咨政报告等学术成果及毕业论文(含本硕博层次),明确要求合法合规使用AI工具,并细化生成内容的标注规范与占比限制。学校将通过多部门联合抽检,对AI生成比例超标的成果严格管理,对学术不端行为依规追责,确保学术成果的真实性与原创性,筑牢学术诚信根基。
《规定》的出台将进一步释放AI技术红利,鼓励师生在“新财经”领域开展AI辅助研究,推动科研质量提升与人才培养升级。通过“双轨负责机制”,既强化师生主体责任,也加强职能部门、学院及导师的监督审核责任,确保技术创新与学术伦理并重。
下一步,学校将根据《规定》试运行情况动态优化规定,持续完善制度设计。
此次新规的颁布是落实“新财经”战略的重要举措,既鼓励师生积极探索AI技术推动创新,也严守学术诚信底线,为深化教育改革、建设高水平“新财经”注入新动能。通过制度与技术双轮驱动,学校将持续引领人工智能与高等教育深度融合的实践探索,为行业输送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