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市教委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的通知》(津教高函〔2021〕15号),同时进一步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同时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本次大赛,学校决定举办2021年天津财经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一)“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二)“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三)“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四)“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五)“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应结合以上分类及自身项目实际,合理选择项目类型。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 1000 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人员数(含负责人)3-6人,需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需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鼓励并建议所有申报过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项目团队报名参赛。参赛团队负责人请加微信工作群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七届大赛。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1年4月16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在2021年4月16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 ,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人2021年4月16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果已经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在2021年4月16日之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四、报名方式与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校赛、天津市市赛(包含市级初赛、市级决赛)、全国总决赛,学校在校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天津市市赛。赛程安排如下:
参赛报名(即日起-6月15日)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现已开放,校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各组别参赛团队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未在竞赛官网或者官微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特别提示:原则上,每个参赛项目只能参加一个组别的参赛,不可以用相同或相近项目在不同组别重复报名。
提交项目计划书注意事项
初创组、成长组以及师生共创组中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营业执照、融资证明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校级筛选阶段(拟于6月16日-6月20日进行)
校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提交的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和名额配置等因素,推荐我校进入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赛天津市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天津市市赛(拟于6月下旬—8月下旬进行)
市赛分为市级初赛、决赛和争霸赛两个阶段,会遴选出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项目和市赛获奖项目。具体安排以天津市教委通知为准。
全国总决赛拟于10月下旬举行,大赛专家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天津市教委通知为准。
五、激励政策
1.获得国赛金奖、银奖的竞赛项目的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评奖评优、考核评价和工作量计算等方面按获得天津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对待;国赛铜奖项目第1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评奖评优、考核评价和工作量计算等方面等同于主持完成1项市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
2.获得国赛金奖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市教委将认定为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创业特等奖,并给予一万元奖金。
3.对于获得市级及以上等级奖项的参赛项目,学校依照相关规定对于获奖在校师生分别予以表彰和奖励。
附件:市教委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