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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研究生预期毕业的提示(2017级)
2022-07-05 10:28  

天津财经大学在校博士研究生:

  我校自2005年9月1日开始执行的《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第五章第二十条明确写道:“按正常教学计划,学生在校学习年限最短为三年,最长为六年。”

  《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已在天津市学位办备案。天津市学位办要求我校严格依照此规定执行。

依照此规定2023年6月为2017级博士研究生的最终毕业期限,如逾期无法毕业,将取消学籍。请您及时与导师联系,按时毕业。

特此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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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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