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博士研究生
(一)时间安排:
1.2023年3月3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院资格审查结果。
2.2023年3月7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结果以及合格论文的电子版(Windows版word转换的PDF格式);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学号_作者_篇名_专业_导师”例:“2010310008_张某_关于的研究_企业管理_王某.pdf”或者“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例:“2010310008-张某-关于的研究-企业管理-王某.pdf”来命名,文件名中不得出现空格,篇名需隐去副标题。
3.2023年5月12日前,研究生院反馈学位论文匿名评审结果。
(二)相关要求:
1.博士资格审查、答辩的流程参照“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图”。
2.博士生按照“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稿编写规范例文”(附件)整理论文,电子版论文要将论文封皮和内容中所含有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及可能反映作者和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并按规定时间将电子版论文、论文自评表交到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稿编写规范例文”的要求、匿名评审的论文相关要求审核学位论文,并依照《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管理暂行办法》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电子检测,并按规定时间将检测结果及合格论文电子版交研究生院。
二、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同等学力人员)
(一)时间安排:
1.提交导师初稿论文时间:2023年1月初前。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10日前。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研究生院电子检测结果时间以及合格论文的电子版(Windows版word转换的PDF格式):2023年3月17日前;
4.研究生院以二级学科为单位随机抽取35%送审,其余65%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送审。抽取名单研究生院于2023年3月21日前反馈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5.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负责送审论文的匿名评审结果于2023年4月21日前反馈研究生院。
6.研究生院在汇总全体硕士研究生论文匿名评审结果后,将结果反馈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生院反馈匿名评审结果时间:2023年4月28日前。
(二)相关要求:
1.硕士生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整理论文电子版,但要将论文封皮和内容中所含有作者姓名、学号、导师姓名及可能反映作者和导师相关信息的内容隐去,并按规定时间交到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逾期不报影响硕士论文答辩者,由硕士生本人负责;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按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的要求、匿名评审的论文相关要求审核硕士论文,并依照《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及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2月修改稿)》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电子检测,并按规定时间将检测结果及合格论文电子版交到研究生院;
3.电子版论文命名方式:“学号_作者_篇名_专业_导师” 例:“2010310008_张某_关于的研究_企业管理_王某.pdf”或者“学号-作者-篇名-专业-导师” 例:“2010310008-张某-关于的研究-企业管理-王某.pdf”来命名,文件名中不得出现空格,篇名需隐去副标题。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得到研究生院论文评审结果、做出相关处理意见后,方可安排硕士生进行论文答辩。
三、提请注意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需强化学位授予环节的过程化管理,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依照相关文件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环节、匿名评审结果处理环节以及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环节予以关注,并对其所需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
注: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图”见校园网: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学籍学位-管理规定;2.“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见校园网:天津财经大学-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学位论文类。
附件: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稿编写规范例文
研究生院
2022年12月30日